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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老储户今年底可向法院申诉获补19年前利息
2008年09月01日


    南美侨报/巴西侨网讯 1989年1月1日和15日期满的储蓄户最迟要在今年12月31日向法院提出申诉,争取取回因夏季计划造成的损失。

    有关当局于1989年实行夏季计划,导致数百万储蓄户只能赚取20.36%的存款利息,后经法院裁定,储蓄户应可获取42.72%的利息,银行应补偿存户的损失。

    据中央银行统计,执行夏季计划造成储蓄户损失了近440亿黑奥,如今计算更相当于1100亿黑奥。消费者保护局律师玛利亚•艾利莎•诺迈斯称,“如果不争取的话,这笔巨款就会落入银行手上”。

    各储蓄户可以以个人或集体聘请律师通过民事申诉向联邦储蓄金库(CEF),州银行及其他银行追讨,无需任何费用。追讨金额不得少于20到60个最低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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