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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消低于所得税规定标准未申报税卡丧失制
2008年08月05日

 

    南美侨报/巴西侨网讯 联邦税局(RECEITA FEDERAL)决定取消年度所得金额低于规定标准者申报所得的义务,这一措施决定从2008年开始实施,虽然不申报,但不致丧失税籍(CPF)。

    据所得税稽征科主任JOAQUIM ADIR表示,自从3年前已开始研讨该措施,但因关系各项规定,而难于立即实施。

    虽然纳税义务人可以利用网络(INTERNET)申告免税,但估计约有半数不可能使用这一方式,然而联邦储蓄银行(CEF),巴西银行(BANCO DO BRASIL)以及奖券行(LOTERICA)与邮局也可能受理申告。

    2007年全国约6600万人申告免税,尚有约1700万因未申告可能被取消C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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