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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侨网讯 根据巴西联邦政府新出台的枪支管制法规规定,所有登记枪支和未登记枪支的拥有者应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在联邦警察局办理枪支合法化登记,并需要向警方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填写拥有枪支的合理理由声明书。
2.身份证、税卡及固定住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并向联邦警察提交SINARM表格。(此表格可从联邦警察局官方网站www.dpf.gov.br 上或联邦警局获取)。
4. 州政府签发的枪支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假如枪支登记证遗失的话,可以提交警局开出的枪证遗失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只适用于已在州政府公安厅登记的枪支)。
5. 购枪发票或枪支合法来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适用于未登记枪支)。
另外,不准备给枪支登记的枪支拥有者也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将枪支上交联邦警察局,警方会根据上交枪支的类型给予100至300黑奥不等的赔偿金。新法规还规定,不给予口径受限类枪支(大口径枪支)登记,此类枪支拥有者必须将其所拥有枪支上交联邦警局,警方也将根据枪支类型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所有欲上交枪支的持枪者在上交枪支前必须向联邦警察申请枪支运输许可证。
枪支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在这之后,所有未被登记的枪支将一律被视为非法枪支,警方有权没收此类枪支,其拥有者将因非法持枪罪或非法拥有枪支罪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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