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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警察局驱逐敲诈同胞的华人犯罪分子
2008年03月26日


 
   巴西侨网讯 根据巴西圣保罗联邦警察局提供的消息,日前一位陈姓中国公民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并在刑满后被驱逐出境。

  中国公民陈某,1997年来巴西定居。2000年,因伙同他人敲诈同胞被判刑并驱逐出境,现服刑已满。为执行巴西司法部长第3576号驱逐令,巴西圣保罗联邦警察近日已派出两名联邦警官,将陈押送回中国。

  根据巴西法律,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不得再返回巴西。如返回巴西就是再次犯罪,最高可判4年监禁,刑满后仍将再被驱逐出境。

  针对华侨中个别专搞敲诈勒索侨胞的害群之马现象,巴西警方正在加大打击力度。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强调,侨界的团结与稳定符合全体侨胞的根本利益,总领馆将尽全力维护这一根本利益。

    总领馆奉劝曾经做过不利于侨界团结与稳定的人应立即改邪归正,停止任何违反巴西法律的犯罪行为,那些勾结不法警察敲诈中国同胞的“中间人”也应悬崖勒马。中巴之间具有富有成效的司法合作机制,条件成熟时,中巴司法部门将联合行动,打击侨界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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