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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侨网讯 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处近日发出通知,提醒中国厂家巴西将举行对中国出口扬声器等产品反倾销终裁听证会,希望中国相关企业做好各种准备。
巴西将举行对中国出口扬声器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巴西外贸秘书处2007年8月23日颁布了第42号法令,对中国出口扬声器反倾销案调查期延长6个月。该法令公布在2007年8月27日的巴西联邦公报上。该案立案号为MDIC/SECEX/-RJ 5200.016460/2006-16,有关产品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8518.21.00、8518.22.00和8518.29.00。 此外,巴西贸易保护局将于2007年10月2日15:00在里约举行对中国出口至巴西扬声器(不包括压电、电话机扬声器)反倾销案终裁听证会,14:30开始签到。地址:PRAÇA PIO X,54-6ºANDAR,SALA 602, RIO DE JANEIRO(RJ)。 有关代表可于10月1日15:00起按上述地址领取案件有关技术文件。有关方如需要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在指定代表并告知巴方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后,也可于10月1日15:00后得到。电子邮件:decom.cgap@desenvolvimento.gov.br,marilia.valle@desenvolvimento.gov.br,lisie.campanaro@desenvolvimento.gov.br;电话:0055-21-21261301;传真:0055-21-21261141。 欲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2007年9月24日前,向巴西贸易保护局提供书面应辨材料。各利益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此后提供的任何材料视为无效。听证会使用语言为葡萄牙语。 巴西决定对我出口手拉葫芦征收反倾销税 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对中国出口至巴西手拉葫芦征收114.1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立案号为MDIC/SECEX-52000.012225/2006-14,有关产品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8425.19.10。 2007年8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的第31号决议对此进行了规定,该决议刊登在2007年8月24日的巴西联邦公报上,有关反倾销措施从刊登之日(即8月24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巴西将举行对中国出口SDS钻头反倾销终裁听证会及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巴西贸易保护局将于2007年9月26日15:00在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办公大楼八层816室举行对中国出口至巴西SDS钻头反倾销案终裁听证会,14:45开始签到。地址:ESPLANADA DOS MINISTÉRIOS-BLOCO J, 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INDÚSTRIA E COMÉRCIO EXTERIOR, 8º ANDAR, SALA 816, BRASÍLIA-DF-BRASIL。该案立案号为MDIC/SECEX 52000.010245/2006-42。 有关代表可于9月26日10:00-12:00间到办公大楼803室领取案件有关技术文件。有关方如需要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在指定代表并告知巴方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后,也可于9月25日17:00后得到。电子邮件:rodrigo.serran@desenvolvimento.gov.br;电话:0055-61-21097734;传真:0055-61-21097445。 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2007年9月17日前,向巴西贸易保护局提供书面应辨材料。各利益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此后提供的任何材料视为无效。听证会使用语言为葡萄牙语。 此外,巴西外贸委员会2007年8月23日颁布第34号法令,决定根据第1602号法令第45条第3款规定,对中国出口至巴西SDS钻头征收28.23美元/公斤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法令公布在2007年8月24日的巴西联邦公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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