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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侨网讯从10月1日开始,在圣保罗州内商店采购者,可能收回一部份缴付的商品流通税(ICMS)税款。 前天民社党(PSDB)党籍的圣保罗州州长谢拉(JOSE SERRA)签署一件法令规定纳税者可以回收30%的ICMS税款,只要是出售商品的商店缴付ICMS,这一措施对个人与企业都具有效力,该项金额可能较入现金帐户(CONTA CORRENTE),储蓄存款(POUPANSA)或信用卡(CARTA DE CREDITO)帐户,而且也可用于冲销一部份的车辆税(IPVA)税款。
谢拉州长也是采取该措施的用意有二,其一为鼓励消费者向商店索取发票(NOTA FISCAL),也即奖励商户缴税,另一用意为鼓励消费大众在圣保罗州内购买。 在今年1月份至6月份之间采购的退税措施将发生于10月,而7月至12月的采购金额将发生于明年4月,这一措施将继续实行至2009年。 估计圣保罗州内约有75万家商店,将采行上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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