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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巴西去继承遗产,首先应向巴西驻中国使领馆如实说明入境的事由,以便取得该国的签证。如果其请求仍然得不到巴西的许可,也可要求与中国的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巴西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请求人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其一定会得到解决。如交涉未果,其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关于办理的手续,可以亲自到遗产所在地亲自办理,也可委托律师、亲友代为办理。办理继承手续前,应根据相关要求在中国国内办妥有关公证文件。如,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
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所接受的外文译文,并在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认证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后,将上述资料交给委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如果委托他人和律师办理,取得遗产后,应向受托人或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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