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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妇女侨胞 服务乡亲姐妹
巴西中华妇女联合会下月宣告成立
(本报讯)目前,旅居巴西的华侨华人近二十万,其中,妇女占到了一半。但长期以来,却缺少自己的全侨性的妇女组织。2005年5月,中国妇女代表团赴巴西举办了“中-巴文化周”活动。该活动不但在巴西社会也在巴西华人妇女中引起了巨大反响。旅巴华人女同胞感到,我们应该组织起来,以团结巴西各界华人妇女,加强海峡两岸妇女同胞的联系与友谊;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中—巴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交流;维护华人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升华人妇女在侨居国的政治与经济地位。
在各侨团、知名女侨领、各界热心姐妹的共同关心、支持及努力下,经过召开数次筹备会议,讨论通过了“巴西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同时决定:于2006年3月5日举行“巴西中华妇女联合会”成立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联欢大会。
经过各方推荐协商产生的“巴西中华妇女联合会”特邀顾问及首届理、监事会名单如下:
特邀顾问:胡燕青、李少玉、姚珍珍、李青霞、惠 清、林 筠、林佳莹、彭秋梅、林珀如、牟陶遵华、贝陶遵英、王陶遵芬、洪燕玉。
会长:赵永平(北京)。监事长:赵彩云(台湾) 。秘书长:熊 平(上海)。副会长:尤解放(江苏)、王学霞(北京)、李 凌(浙江)、赵玉玲(福建)、袁惠清(广东)、蔡安辉(福建)、王丽佳(浙江)、孙宏伟(辽宁)。副监事长:杜 仪(北京)、刘永心(福建)、李贤淑(吉林)、张少华(浙江)沈景燕 。副秘书长:杨 燕(北京)、张文娟(澳门)、唐 维(江苏)、黄爱英(福建)、黄琼柳(广西)。公 关 部:陈宥荣(台湾)、刘 佳(北京)、孙秀玉(山东)、陈曼丽(天津)。财 务 部:刘 培(天津)、胖瑞敏(天津)、邓延菊(吉林)。社会服务部:黄碧霞(广东)、汤 黎(云南)、马梅影(广东) 权益保护部:张锦文(上海)、周荣芳(上海)、朱瑞红(广东)。文艺体育部:王艳文(福建)、姜小翠(福建)、吴蓉英(天津)、邢爱丽(山东)、王小枫(江苏)。宣传教育部:吴静沂(北京)、郑桂芝(山东)、曾余荣(四川)。医疗健康部:马 萍(北京)、孙 兵(北京)、戴滔滔(云南)。康乐旅游部:刘乙丁(北京)、王 萍(江西) 、陈晓影(浙江)。监 事:贺秀琴(陕西)。外州负责人:南大河州李振茵(台湾)。圣达州肖严玉媛(台湾)。巴拉那州—福斯李雅芬(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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